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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总数  2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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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 12 月 4 日
回复了 psw84 创建的主题 互联网 听从大家的意见,咸鱼交易第二单就翻车了
咸鱼的敏感词超级严苛,之前有人吐槽过。
2020 年 12 月 4 日
回复了 Marstin 创建的主题 问与答 写好博客,做好笔记真的对学习有帮助吗?
在我的认知中:
- 我心里觉的清楚了;
- 我能给别人讲清楚;
这两种状态,是完全不一样的掌握程度。

对于思考类问题,完善的笔记,有助于实现后一种状态;
对于步骤类问题,如果不能自动化只能手动,有个适当明细的步骤记录,更能减少出错;
最后,无奈自己记性差,写一写帮助记忆。
2020 年 12 月 4 日
回复了 Marstin 创建的主题 问与答 写好博客,做好笔记真的对学习有帮助吗?
记笔记这件事,只需对自己有助力就值得,并没有肯定或否定不记能不能思考。

就像你这句:“知识备忘的话,我记下几个联想关键字就可以了”,
每个人为了备忘,需要记下来的“关键字”数量是不一样的,
如果有人不需要任何词就能记住,那他是不是还要质疑你为啥非得记几个关键字呢?
2020 年 12 月 4 日
回复了 Marstin 创建的主题 问与答 写好博客,做好笔记真的对学习有帮助吗?
- 这是重要的思考的过程
- 难道不写博客就不会思考吗

你这是对“命题”的逆、否概念理解有误。
2020 年 12 月 4 日
回复了 razios 创建的主题 游戏 现在的人怎么这么爱在手机上玩游戏...
因为我不是你。
2020 年 12 月 2 日
回复了 mengxin39 创建的主题 问与答 话说有谁被偷东西报警之后又给找回来过吗?
警察也是人,必定和我们周围的人一样,有负责的,有不靠谱的。
2020 年 12 月 2 日
回复了 littleb 创建的主题 职场话题 终于还是赶在年终奖前离职了
“你不要和人家比,人家不一样。”
“不要拿人家跟我比,我不一样。”
同样一个事实,就看怎么说。
2020 年 12 月 1 日
回复了 psw84 创建的主题 推广 继续开车 NUC 黑果套餐 有福利!
1. 先反对一波上面因为没有先款就开骂的,这行为跟质疑方式风险上升到直接攻击卖家的行为一样,都非常能引战。
2. 人家说的是 “后续**在 V2 开车**将不再支持任意形式先款,为大家提供平台保障”,真是绝对信任,非要先款,那就私沟通呗。
2020 年 12 月 1 日
回复了 psw84 创建的主题 推广 继续开车 NUC 黑果套餐 有福利!
随缘伸个手~
2020 年 11 月 30 日
回复了 Liam1997 创建的主题 生活 去哪里可以换 1 元硬币?
洗衣机是投币的,硬币满了总得有人回收吧。
你找他换回来一些啊~
2020 年 11 月 30 日
回复了 ninqq 创建的主题 互联网 这种烂大街的套路在 V2 上使用 居然没人吐槽么?
最前面先提一句,关于先款赞同 also24 类似观点:不提倡先款,但尊重他人自由;允许风险提示,但言语应得当。

具体事件最高处的几位讲的很中立了。路过也说两句见闻感受:

卖家未有质量、欺诈相关的先例,价格也相对优惠,过往矛盾主要集中在两方态度和言语行为上。

最初的起点大概是:
卖家发布先款交易,有人提出风险,有人提出质疑。
我自己不支持先款,甚至也质疑(下文的第一种)。

关键点就在这个 “质疑” 上了,在我眼里有两种分歧:
- 第一种质疑:刚好对应上面 Labs 的第一问,质疑的是先款风险,质疑这种交易模式的风险是不可控、不平等的,
认为提倡这种交易模式,会形成不利于保障交易的习惯或舆论。
但这种质疑先款,并不是说先款的绝对会翻车或先款的卖家一定是骗子。
- 第二种质疑:就是上面 also24 提到的,超出风险提醒范畴,
不再局限于评论先款模式,而是直接质疑提出先款方案的卖家本身有问题。

之后愈演愈烈:
一边是卖家遇到第二种质疑的情况,愤怒回击;
另一边有质疑者因争吵、散群、食言的情况,更加不信任,加剧了第二类质疑;

这么来来回回几波对线以后,事情上升到:
一些质疑者已经不再关心先款模式的问题,而是开始针对这个卖家,只要他出现,就会开始嘲讽;
而卖家也变成一见质疑,不再区分质疑交易模式还是个人,统统见一个骂一个;
发音、驾驶,这是由国家发布的规范;
左右手是习惯,不是规范;
螺蛳粉的能否成为行业规范,要看制定和发布方是否公认有权代表此行业以及过程是否合规。

我从一开始就说不苛责所有人完美,但要区分清楚不苛责 和 认知有误或明知故犯的差别。

这就像是:
一群人选出代表按大家的空闲制定个聚餐时间,最终他统计后通知 16 点相对最多人空闲,于是通知大家,如无异议,16 点开始。

知道约定 16 点,也知道 16 点跟一些人习惯不同,反正就是朋友聚个餐,早一点晚一点也没关系。所以也不苛求大家都准点。

我所说的以错的为对的,是指约定了 16 点,他记成了 18 点,记错了需要纠正。
否定的明知故犯就是,我知道约定 16 点,我觉得这不是最佳时间,所以我能 16 点去也会故意按我觉得最佳时间去。

至于你反驳的正确性,觉得有更好时间点,商定时就该提出来。如果当时没办法提,16 点的通知发出来,还能改可以尝试沟通更改。已经来不及改的,就先遵守,下次再聚会多提意见选的更合适呗~

约定时间的根本目的是为了聚餐,优先选最佳时间,选失误了来不及改也先保证聚餐。你这因为时间不是最佳,就干脆彻底不遵守了,只会让聚餐更难完成。这就是我们观点的差异。
@nguoidiqua #107

从你最后这句看,你还是没看懂我最初的观点:

与绝对正确无关,设立已知条件:A 正确,B 错误;

前者:自己知道 “A 正确” 这个条件有分歧,所以并不苛求;
后者:自己以为条件是 “B 正确”,或者自己知道 “A 正确” 有分歧,所以做题就不遵守这个条件;
我要说的是:这两种情况完全不同。

如果这样表达还是会误解,我也不知道该怎么跟解释了,就这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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