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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2EX  ›  Essaim  ›  全部回复第 1 页 / 共 52 页
回复总数  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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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小时 35 分钟前
回复了 Smileh 创建的主题 › 职场话题 › 呆了八年还是被裁了
@coderluan #33 按道理现在国内基本都是签 3 年,很少有签更长时间的,按 3 年计算的话 OP 应该已经是无固定期限了。
13 小时 38 分钟前
回复了 XueXianqi 创建的主题 › NAS › 求推荐 NAS
今年硬盘那么贵,省省吧,网盘凑合下。
1 天前
回复了 exiaoxing 创建的主题 › 问与答 › 大佬们,你们觉得有必要上回音壁吗
不带后环不要买,凑合听,要买就买带后环的。
1 天前
回复了 libasten 创建的主题 › 问与答 › 2026 年底了,忽然想转 iPhone ,属于是?
下坡路上俯冲?不知道咋得出来的结论,我自己年年换新过来的,今年散热好了,充电快了,续航久了,系统优化了,信号也不差了,芯片还爆杀今年的垃圾 8ee6 。
俯冲是指哪方面?
不好说,我记得之前看过一个对于 AV 观看者的研究调查,调查者对不同年限,不同观看数量的受调查着进行了统计,发现看的越久、看的越多,大部分受调查者,对性行为的接受程度越高,对重口味向 XP 的耐受程度更高,我自己的感受也差不多。
我觉得这个耐受程度高了之后有分两个方向,本身没有性格缺陷,纯粹是爱好更广泛了,那就没有任何影响。如果本身性格有缺陷或心理疾病,可能对降低对某些犯罪行为的警戒心理,更容易做出过激举动。
所以抛开纯粹的爱好,孩子太小还没有形成正确三观的情况下,带来的心理成长结果只有不变或更坏两个方向,那么略微管控肯定是更好的。
顺带一提,我小时候老爱看奇怪的东西了,吓得要死但是还爱看,看星河战队母虫吸食脑髓给我吓得要死哈哈。
现在理论越接近物理世界的东西,能狗越久,纯软件相对更容易被取代,如果嵌入式是真能学到东西,我会直接转嵌入。
1 天前
回复了 revival83 创建的主题 › 问与答 › 各位每年的话费宽带费一共多少钱?
高贵的广东电信,399/M ,宽带 2000/100.
远程好多都是走中转,没啥大问题,想走直连就算了,跨省跨网 qos 让你爆炸。
各位有组织 claude 的 stun 吗?根据我用的机场说,这应用会用 stun 探测真实 ip 。
我 22 年配电脑的时候,400 的 2T 买了 2 根,900 的三星 990pro 2t 买了一根,1000 的 4t 买了两根。
去年买了对 96G 的内存,买了 7 块 hc550,今年一看价格给我吓坏了。现在家里内存是溢出的,我家 n100 的小机器都用着 32G ,一堆 8g 的 d4 、d5 没地儿用。笑死,该出手时就出手,等等党输的最惨的一集。
3 天前
回复了 space2020 创建的主题 › 生活 › 大家现在每天早餐消费多少钱?
一瓶若饭,之前一年半不吃胆结石差点疼的没给我送走。
是不是 ip 问题呀,我家里有几个亲戚需要用 codex 解决工作问题,我帮他们创建好几个 US 的 apple id ,都没触发过这个问题。都是现创建现付费的。
我看到 AI 唐的不行的表情和大喊大叫,就感觉浑身难受。非 AI 短剧大部分 Ai 创作没有核心内容,也完全没有看下去的欲望,还挺好的。
我之前看到 AI 比较爽的是 B 站的 Ai 创作大赛,有一些高分作品,是有表达一些内容的,那种还不错,毕竟 AI 给了一些原本有想法,却没有能力/资金表达的人一次机会。
@meihan1997 #132 如果只是短期放假,我也是熬夜暴食,但是我一般是上班焦虑引起的,只要想到上班就有点时间不属于自己的感觉,每次提醒自己要睡了,都会忍不住多玩会儿,如果超过一个月以上,心境就会完全变化,每天生活钟就开始规律了。
@chenjiasange #26 0 元也算是律师忽悠你吧,协商解除法律规定最低是 N 。
@chenjiasange #22 什么双方权益已结清,这个都没用,法院只看一个,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有没有发 N ,发了 N ,认定你工龄结算了,后续从头开始,没发 N ,公司说啥都没用,只要能证明同一公司,同一岗位,就是工龄连续。
@linvscode 我们是因为公司主体是做业务的,最开始做内部系统的技术部门只有十几个人,然后老板今年想发力技术部门,把外采的系统替换掉,技术部门扩张到快一百号人了,于是专门搞了个 xx 科技有限公司专门签技术的劳动合同。其次税务也有可能,但是因为我不是这一块的,也不太理解这方面考虑占多少。
我猜测跟今年的社保改革多少有关,我们公司确实是按社平交的,而不是实际薪资。
10 月 29 日
回复了 27tree 创建的主题 › 职场话题 › 被裁了,今天最后一天。
@Essaim 大家说的都是 OP 不应该协商离职,而是至少应该争取最低非自愿离职的 N+1 。
@linvscode #14 你这个签了工龄保持的协议,就是正常水平以上了,说明是为了工资的架构调整才更换劳动合同主体的,而不是主观作恶。
我们切换过一次主体,上面明确写了:
1. 继承工龄。
2. 新主体提供的劳动合同,提供的所有福利不低于原劳动合同。
10 月 29 日
回复了 27tree 创建的主题 › 职场话题 › 被裁了,今天最后一天。
@gloye #14 、#34 、#35 、#36 扯什么协商解除合同是 N 的,是真的搞笑,不知道究竟是怎么做阅读理解的,虽然协商解除,法律支持的范围确实只有 N-2N ,但是这是法律的底线,而且是员工愿意协商且同意的情况下。公司如果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员工不同意,要么举证证明不胜任工作,并且可以拿出实质的证据,才能走 N+提前通知/N+1 ,否则就是 2N, 也就是说在只要员工不愿意的情况下,底线就是 N+提前通知/N+1 ,只能说不要+1 的纯粹是不愿意争取自己基础的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选择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其额外支付的工资应当按照该劳动者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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